我思故我在
2012年3月18日 星期日
與天對賭
病人:
若簽了器官捐贈證,一旦遇上意外,醫護人員會不會放棄救我?
醫護人員:
最根本的情形,在意外現場為傷者急救,是爭分奪秒的事,最先搶救傷者的,是救護車的專業救護人員。有沒有人會研究誰有器官捐贈證,誰個沒有器官捐贈證?急救是憑專業判斷的,搶救人命,不是放棄,而是與天對賭,救人!
至於其他諸如輕傷的意外事故,不涉及人命,談不上器官捐贈,為何要放棄救人?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較新的文章
較舊的文章
首頁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